返回首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称新,位于亚欧大陆中部,地处祖国西北边陲,总面积166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六分之一;国内与西藏、青海、甘肃等省区相邻,周边依次与蒙古、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等8个国家接壤;陆地边境线5600多千米,约占全国陆地边境线的四分之一,是中国面积最大、交界邻国最多、陆地边境线最长的省级行政区。线最长的省区。

新疆古称西域(意为西部疆域),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是各民族迁徙融合的走廊,是"一体多元"文化和东西方文明交融的地区,自古以来就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各族人民和睦相处、休戚与共,共同开发、建设、保卫祖国的疆土,创造了灿烂的文化,推动着历史的文明进步。公元前138年,汉武帝派遣张骞出使西域,西汉政权与西域各城邦建立了联系。公元前60年,西汉政权在乌垒(今轮台县境内)设立西域都护府,自此西域正式列入汉朝版图。清乾隆后期改称西域为新疆(意为故土新归),1884年正式建立新疆省,省会迪化(今乌鲁木齐市)。1949年9月25日,伴随着新中国的建立,新疆和平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新疆,开创了新疆历史发展的新纪元。1955年10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首府设在乌鲁木齐市(蒙古语意为优美的牧场),从此掀开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历史新篇章。

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共有55个民族成份,其中世居民族有维吾尔、汉、哈萨克、回、柯尔克孜、蒙古、塔吉克、锡伯、满、乌孜别克、俄罗斯、达斡尔、塔塔尔等13个。截至2016年末,新疆总人口2398.08万人,其中少数民族约占60%。目前,全区辖有14个地级行政单位,其中包括5个自治州、5个地区和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吐鲁番、哈密4个地级市;有68个县、24个县级市、13个市辖区,其中包括6个自治县、9个自治区直辖县级市、32个边境县(市);有872个乡镇,其中包括 42个民族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自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辖有14个师、178个农牧团场,总人口283.41万人。

新疆的地貌可以概括为"三山夹两盆":北面是阿尔泰山,南面是昆仑山,天山横贯中部,把新疆分为南北两部分,习惯上称天山以南为南疆,天山以北为北疆。南疆的塔里木盆地面积52.34万平方公里,是中国最大的内陆盆地。位于塔里木盆地中部的塔克拉玛干沙漠,面积约33万平方公里,是中国最大、世界第二大流动沙漠。贯穿塔里木盆地的塔里木河全长2486公里,是中国最长的内陆河。北疆的准噶尔盆地面积约38万平方公里,是中国第二大盆地。准噶尔盆地中部的古尔班通古特沙漠面积约4.88万平方公里,是中国第二大沙漠。在天山东部和西部,还有被称为"火洲"的吐鲁番盆地和被誉为"塞外江南"的伊犁谷地。位于吐鲁番盆地的艾丁湖,低于海平面154.31米,是中国陆地最低点。新疆水域面积5500平方公里,其中博斯腾湖水域面积992平方公里,是中国最大的内陆淡水湖。片片绿洲分布于盆地边缘和干旱河谷平原区,现有绿洲面积14.3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8.7%,其中天然绿洲面积8.1万平方公里,占绿洲总面积的56.6%。

新疆属于典型的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降水稀少、蒸发强烈,年均降水量154.8毫米。境内山脉融雪形成大小河流570多条。冰川储量2.13万亿立方米,占全国的42.7%,有"固体水库"之称。水资源总量832亿立方米,居全国前列,但单位面积产水量仅为全国平均的六分之一。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不均衡,资源性和工程性缺水并存。新疆土地资源丰富,全区农林牧可直接利用土地面积10亿亩,占全国农林牧宜用土地面积的十分之一以上。现有耕地7761万亩,人均占有耕地3.23亩,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12倍;天然草原面积8.6亿亩,可利用草原面积7.2亿亩,天然草原面积占全区面积的34.4%,是全国五大牧区之一。全区拥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3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16个,保护区总面积约为1963.75万公顷,占全区面积的11.82%。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的67%,首府乌鲁木齐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的67.2%。新疆全年日照时间平均2600-3400小时,居全国第二位,为特色优势农产品种植提供了良好的自然条件。

新疆矿产种类全、储量大、开发前景广阔。截止2016年底,发现的矿产有142种,占全国已发现矿种的82.56%;查明有资源储量的矿种有98种,储量居全国首位的有13种,居前五位的有55种,居前十位的有77种;原油探明储量57.38亿吨,天然气探明储量2.47万亿立方米,煤炭探明储量3915.27亿吨。据全国第二次油气资源评价,新疆石油预测资源量230亿吨,占全国陆上石油资源量的30%;天然气预测资源量16万亿立方米,占全国陆上天然气资源量的34%。煤炭预测储量2.19万亿吨,占全国预测储量的40%。铁、铜、金、铬、镍、稀有金属、盐类矿产、建材非金属等蕴藏丰富。

新疆生物资源种类繁多、品种独特。野生植物达4000余种,麻黄、罗布麻、甘草、贝母、党参、肉苁蓉、雪莲、枸杞等分布广泛,品质优良。野生脊椎动物近700余种,占全国的11%。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116种,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其中包括蒙古野马、藏野驴、藏羚羊、雪豹等国际濒危野生动物。

新疆农牧业资源富饶,农业产业化水平大幅提升。主要农产品粮食、棉花、特色林果业、畜牧业和区域性特色农业产量持续增长,番茄、红花、啤酒花、黑桑椹、亚麻、枸杞、沙生麻黄、甘草、肉苁蓉等特色农产品享誉国内外。果树资源丰富,其中优良品种190余个,吐鲁番葡萄、库尔勒香梨、哈密瓜、阿克苏苹果以及遍布南疆的红枣、核桃、杏、石榴、无花果、巴旦木等名优特产享誉国内外,自古以来就有"瓜果之乡"的美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节水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农产品营销模式不断创新,电子商务、农超对接、现代物流配送等新型业态加快发展。2016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969.7亿元,同比增长6%。粮食总产1512.28万吨,保持平稳;棉花总产420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78.65%;特色林果面积达到2475.48万亩,总产达到1790.88万吨;畜牧业总产值653.15亿元,猪牛羊肉、禽肉、牛奶、禽蛋总产量分别达到134.7万吨、15.92万吨、56.08万吨和14.29万吨。农业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现有自治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507家,比2015年增加142家;加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力度,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7个,认定自治区级现代农业示范区10个。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4.2%,同比增长0.2%。农林牧渔综合机械化水平66%,同比增长1个百分点,位居全国前列。

新疆幅员辽阔,自然景观神奇独特,著名的景区有高山湖泊—天山天池、人间仙境—喀纳斯、绿色长廊—吐鲁番葡萄沟、空中草原—那拉提、地质奇观—可可托海以及喀什泽普金胡杨景区、乌鲁木齐天山大峡谷等。在5000多公里古"丝绸之路"的南、北、中三条干线上,分布着为数众多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等人文景观,其中交河故城、楼兰古城遗址、克孜尔千佛洞等蜚声中外。截至2016年末,共有世界遗产2项,世界遗产地10处,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2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6个,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19个。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199个,其中5A级景区12个,目前5A级景区数量位居西北省区第一。全疆星级饭店384家,旅行社346家,导游13100人;全年接待旅游总人数8102万人次,其中接待入境旅游201万人次,国内旅游7901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消费1401亿元。新疆民族风情浓郁,各民族在文化艺术、体育、服饰、居住、饮食习俗等方面各具特色。新疆素有"歌舞之乡"美称,维吾尔族赛乃姆、纳孜库姆,哈萨克族卡拉角勒哈,蒙古族沙吾尔登,塔吉克族鹰舞等民族舞蹈绚丽多姿。

新疆城镇化步伐加快,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显著提升。正在加快实施《新疆城镇体系规划(2014--2030)》《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2012—2020年)》。截止2016年末,新疆城镇人口1159.47万人,城镇化率达48.3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228.5元。城市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分别达89.3%、82.7%和35.38%。现有阿克苏市、石河子市2个国家森林城市,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五家渠市等24个国家园林城市(县城),40个自治区园林城市(县城);喀什市、吐鲁番市、伊宁市、特克斯县、库车县等5个城市(县城)被列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昌吉市、富蕴县、奎屯市等9个城市(县城)被列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新疆作为我国向西开放的前沿,与世界各国特别是周边国家的经济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全区现有一类口岸18个、二类口岸12个,是全国拥有口岸数量最多的省区。其中,阿拉山口口岸、霍尔果斯口岸是我国仅有的两个铁路、公路、输油气管道三位一体的国家一类口岸。现有国家级园区23家,其中包括:乌鲁木齐、石河子、库尔勒、奎屯—独山子、准东、甘泉堡、五家渠、阿拉尔、库车9个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3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伊宁、塔城、博乐、吉木乃4个边境经济合作区,喀什、霍尔果斯2个经济开发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乌鲁木齐、阿拉山口、喀什综合保税区以及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

新疆交通、信息产业发展较快,截止2016年末,全区铁路营业里程6166.4公里;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全线贯通,高铁通车里程730.4公里;公路通车里程增至18.21万公里;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4395公里;民航通航里程增至22.99万公里,新疆目前运营机场18个,全疆机场累计完成旅客吞吐量、货邮吞吐量、起降架次分别为2784.6万人次、18.2万吨、33万架次,开通国际国内航线235条,与21个国家、32个国际(地区)城市、68个国内城市通航,是我国拥有民用运输机场最多的省区。乌鲁木齐国际机场被定位为国际航空枢纽,并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实施"宽带新疆"战略,疆内信息传输能力不断提升,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90.3部/百人,固定宽带用户总数达到468.4万户,移动互联网用户总数1633.6万户,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和移动互联网用户普及率分别达到51.7%和61.3%。

新疆是我国五个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之一。自治区成立60多年来,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党的民族政策,充分保障了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利,形成、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一大批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管理人才和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目前,在新疆各类教育中,均有多种少数民族语言的教学。其中,基础教育阶段采用了维吾尔、汉、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锡伯、俄罗斯等7种语言进行教学。报纸、期刊用多种少数民族文字出版发行。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多种语言播出。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和发展。以古代文学巨著《福乐智慧》《突厥语大词典》和三大口头史诗《格萨尔》《江格尔》《玛纳斯》为代表的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发扬光大。实施"中华文脉-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记录工程",使各民族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传承和传播,全区已拥有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玛纳斯》、麦西热甫3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83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93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289项地(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4450项县(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形成了完善的四级名录体系。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1983年以来,自治区把每年5月作为民族团结教育月,已连续开展34年。马克思主义"五观""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新疆历史上就是多宗教并存的地区,主要有伊斯兰教、佛教(藏传、汉传)、基督教、天主教、道教、东正教。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充分保障了各民族群众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全区有各级爱国宗教团体112个,宗教活动场所2.48万余座,其中,伊斯兰教清真寺2.44万座,宗教教职人员2.93万名,充分满足了信教群众宗教活动的需要。1987年,自治区成立了学制5年的宗教高等学府---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1999年,成立新疆伊斯兰教经文学校。规范宗教典籍出版发行,先后出版了维吾尔、哈萨克、汉等多种文字版本的《古兰经》《默罕默德传》《新编卧尔兹演讲辑》等伊斯兰教典籍和一些佛教经典。宗教问题与经济、政治、文化、民族、社会生活紧密相连,宗教的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长期性特点突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原则,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自治区人大颁布并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供了法规依据。大力培养爱国宗教人士队伍,支持爱国宗教人士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树立正信、遏制极端,促进宗教和谐,发挥了广大爱国宗教人士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特殊作用。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的重要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疆工作,始终心系各族人民,关心关注新疆发展,出台相关政策,给予巨大支持,为我们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注入了强大动力、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区各族人民倍受鼓舞、倍感亲切,深切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进一步坚定了我们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心和信心。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19个援疆省市、中央部委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认真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一新疆工作总目标,妥善应对复杂严峻形势和风险挑战,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建设、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等方面工作,促进了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保持了新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开创了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局面。

——树牢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是新疆工作的总目标"的要求,动员、依靠各族干部群众,深入开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不断加强基层基础,维护稳定的社会基础更加稳固。切实加强出入境管理和边境防控、城镇网格化管理和专业巡控队伍建设,净化网络环境。在中心城市、县城、乡镇普遍建立便民警务站,认真落实各项维稳措施,增强各族群众的安全感,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夯实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础。全面启动"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组织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深入乡村,结对认亲、走访慰问,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民族团结进一步增强。

——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牢牢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按照中央"稳增长、转方式、促改革、补短板、防风险"各项部署,果断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实现了稳中有"进"、稳中趋"优"、稳中向"好"。全区生产总值9617.23亿元,同比增长7.6%,增速高于全国0.9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983.86亿元(不含农户);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98.9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38.25亿元。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一、二、三次产业结构为17.1 :37.3:45.6,非石油工业增长7%、占工业比重上升到69.7%,非公有制经济和地方工业在工业经济中比重持续上升;第三产业增长9.7%,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7.3%。认真落实国家"三去一降一补"各项政策,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围绕稳粮、调棉、优果、兴牧,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减免税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了经济发展活力。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基础不断巩固。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近万亿元,其中自治区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085.56亿元,续建项目240个,新开工建设重点项目72个。北屯至阿勒泰铁路、乌鲁木齐绕城高速(东线)、伊犁—库车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62个项目建成投运;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明水至哈密高速公路、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一号线、莎车机场、阿尔塔什水利枢纽等一大批续建项目加快推进;乌鲁木齐至奎屯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吐鲁番机场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准东—华东±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及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萨尔托海水利枢纽等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关系新疆长远发展的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坚守生态红线,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始终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全面加强水源涵养区、自然保护区、生态良好区、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人群密集区生态环境监管。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森林抚育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工作。启动塔里木河流域胡杨林生态保护行动。持续抓好卡拉麦里山自然保护区生态恢复工作。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深入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公益林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永续发展。

——牢牢把握"核心区"建设机遇,改革开放步伐加快。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按照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2014—2020年)》,加快推进"三通道"(能源、交通、通信综合大通道)、"三基地"( 国家大型油气生产加工和储备基地、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大型风电基地)、"五大中心"(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交通枢纽中心、商贸物流中心、文化科教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和医疗服务中心)、"十大进出口产业集聚区"(机械装备、轻工产品、纺织服装、建材产品、化工产品、金属制品、信息服务、油气资源、矿产品、农产品)建设,一批对核心区建设全局具有引领作用的重大基础项目和产业发展项目启动实施,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实现良好开局。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深化改革的各项部署,推出了一批关键性、引领性改革举措。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持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驻疆央企属地注册。启动电力体制和能源综合改革试点。继续推进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深入落实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在32个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县试点。完成哈密地区撤地设市工作。全面启动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建设,乌鲁木齐铁路集装箱中心站项目建成投用。新疆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乌鲁木齐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启动运营。中欧(中亚)班列乌鲁木齐集结中心初步形成。推出多条跨境旅游新线路。积极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成功举办第五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对外贸易回稳向好,实现货物贸易进出口179.63亿美元;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26.55亿美元,增长29.7%;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237.3亿元,增长11%。

——坚持统筹协调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实施教育质量提升"五大工程",全区有各级各类学校9827所、在校生516.98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占68.83%;各类学校专任教师34.88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专任教师占56.65%;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982所,在校生24.36万人,教职工2.3万人,形成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具有新疆特色的完整教育体系。创新型新疆建设不断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在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布局中的站位不断凸显,6项重大科技成果获得国家奖励,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速突破应用,在光伏发电装备、煤化工、生物降解地膜等领域集中攻关。1.25兆瓦光伏并网逆变器关键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低阶煤煤层气开发关键技术保持全国同类气井单井日产量最高纪录,带动整体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持续增强。特色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得到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弘扬,体育事业全面发展,各族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得到有效保障。成功举办第十三届全国冬运会和中国体育文化、体育旅游博览会。重点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大,全区文化文物机构5047个(含市场经营机构3307个)。其中,艺术表演团体131个、文化馆119个、公共图书馆107个、博物馆90个、文物保护管理机构84个、文化站1170个。广播和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6.82%和97.25%。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试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稳步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医疗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以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民生持续改善。坚持民生优先、民生先动,2016年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达到74.7%,各族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463.4元,名义增长8.3%,增速高于全国0.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183.2元,名义增长8%。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区有5个贫困县摘帽、810个贫困村退出、60余万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55元。千方百计稳定就业,多渠道增加就业,认真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保持了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通过大力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实施"短平快"项目等措施,带动近30万各族群众实现就地就近就业。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力促进了创业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5.5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75万人次以上。安排补助资金132.4亿元(其中:农村安居工程55.5亿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76.9亿元),建设农村安居工程30万户,开工(筹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9.1万套;投资65亿元,建设农村公路1.1万公里;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农村垃圾处理等工程,城乡居民生活不断改善。建立起了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各类社会保险待遇。提高了低保补助标准,向245万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资金61.03亿元。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启动全民健康体检工程,首轮全区免费体检基本实现全覆盖,南疆四地州达100%,得到了全区各族群众的真心拥护、普遍赞誉。

——对口援疆机制不断完善,援疆工作取得实效。19个省市实施援疆项目1919个,其中新建项目1854个,到位援助资金143.7亿元。实施经济协作项目2218个,总投资2189.4亿元。积极推进医疗人才"组团式"援疆工作。广大援疆干部主动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积极开展"结对子"、青少年"交朋友"等活动,促进援受双方各族群众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推动援受双方交往交流工作深入开展,使新疆各族群众享受到了援疆项目带来的实惠,真切地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当前,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九届二次全会安排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树牢"一个总目标"、坚持"一个总基调"、把握"一条主线"、突出"一个抓手"、用好"一个机遇"、实现"一个好局面"的要求,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79号

ICP备案号:新ICP备05001680号建议:使用1366*768分辨率/IE9.0或以上浏览器以达到最佳浏览效果